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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0-13 发布作者: 点击数:

各学院:

按照学校教学总体安排,现开展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排课时间

2023年10月24日10:00-11月9日17:00

二、排课要求

1.各学院要根据相应专业培养方案、教学计划和录取人数,结合2023级研究生修课进度,科学合理制定春季学期开课计划。

2.各学院专业课时间安排不能与公共课时间相冲突,肩负本科和研究生双重教学任务的教师的上课时间、地点不能冲突,应充分考虑教师跨校区授课情况。部分学院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英语公共课、政治公共课及数学类课程已根据学生个人的培养计划提前安排。

3.各学院要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要求,排课过程中不允许专业学位、学术学位研究生合班上课。如研究生对其他专业课程有兴趣,可在选课环节跨专业选修对应课程。

4.根据培养计划统计,专业课计划选课人数小于5人的课堂原则上不开设,请学院配合相关研究生做好培养计划的调整。

5.排课工作涉及教师工作量核算,各学院要认真核对每门课的课程名称、课程性质、课程学时、学分、考核方式、教师人数等。(注意:学时录入错误会导致任课教师年末工作量核算不准确。)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安排中,应在班级名称中明确注明“全日制”或“非全日制”。

6.各学院要根据上一年度课程选课人数和2023级录取人数,合理利用学校教室资源,不得小班教学课堂占用过大容量教室。如课程教学中需要使用学校智慧教室,可通过教务处系统网上办理借用审批手续。

7.各学院排课工作完成后,要以书面形式或短信形式将上课时间和地点通知到每位任课老师,开课计划确定后不得调换教学任务。

8.各学院要做好任课教师选聘和课程教材审核,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要求选聘任课教师,根据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做好教材选用审核和备案。

三、其他说明

1.2023-2024春季学期总共18周。公共课排课周期为1-8周、9-16周。预计11周、17周将开展公共课考试,具体考试安排于考试前公布。

2. 非全日制学生公共课及专业课请各学院自行安排。

3. 财院校区、南校区教室与秋季学期保持一致。对新生人数较多的学院,研究生院已安排大公共教室的固定分配时间,其它学院不可占用已固定分配好的教室时间。

4.研究生课程排课与本科生排课协同开展。研究生排课工作将于10月24日上午10:00开始,研究生排课功能模块将于11月9日17:00关闭。

5.研究生排课工作完成后,原则上不可更改课表。

联系人:研究生院张敏

联系电话:88821813

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

2023年10月13日

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

电话:0731-88821224(综合办)、88822856(招生办)
88822824(培养办)、88823112(学位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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